遇到借錢不還的情況,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10月29日,由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開設的“法官來了”欄目,邀請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何杉、雷波法院黃瑯法庭庭長阿火公各兩位法官,走進直播間,和網友們在線暢聊關于民間借貸那些事兒。
節目中,法官向網友講解了“打借條”的十種陷阱,怎樣書寫規范的借條,并針對網友們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答,提醒網友朋友在民間借貸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以避免糾紛。
直播現場
借條常見的10種陷阱
法官阿火公各:
1. 打借條時寫錯名字。包括:以綽號、昵稱、小名等出具借據;故意將名字寫成別字,如將“張三”寫成“張山”;以與身份證姓名不同的曾用名出具借據等。
2. 由他人代寫借條。借款人聲稱要去找紙筆離開現場,后拿著寫好的借條返回,打官司時鑒定發現,借條不是借款人筆跡,并且借款人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借款事實,法院難以支持借款人訴訟請求。
3.以借條復印件、掃描件偷梁換柱。借條系復印件不能作為定案依據。借據復印件無其他證據予以佐證,法院可能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其訴訟請求。
4.將借條寫成收條、取條。收據、取條只能證明款項的交付,在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不足以證明交付該款項的性質。借款應出具借條,明確寫明是借款。
5.借款金額只寫小寫的數字。提醒大家,借款金額應以大寫方式書寫并在大寫的金額后面以括號形式標明小寫金額,以防出借人在書寫借條時刻意留下空隙并篡改借條內容。
6.借條不寫利息。如果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但不能提供證據證明雙方約定有利息,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訴訟請求將無法得到支持。出借人應要求借款人將利息的利率、結息方式等明確寫在借條上。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利率保護的上限為合同簽訂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
7.砍頭息。根據法律規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如果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時預先扣除利息的,借款人在出具借據時應在借條上書寫實際收取到的金額。
8.代他人出具借據。借條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債權憑證,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出具借據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故出具借條應謹慎為之。
9.保證人簽名未表明保證人身份。在有擔保人的借款中,借據中應載明擔保人的信息及擔保責任種類(連帶保證還是一般保證)、擔保期限、擔保范圍,并要求擔保人在擔保人簽章處簽章。
10.以消字筆出具借條。現在市面上有一種消字筆,外觀與普通中性筆無異,但其墨水成分特殊,會在書寫后一段時間內自動褪色直至消失。打借條時盡量使用自己攜帶的普通筆,以防范類似風險。
阿火公各法官提供的借條建議參考
法官提醒
虛假訴訟要不得 可能導致人財兩空
法官何杉:
我們經過調研發現,當前民事審判領域存在許多虛假訴訟,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尤為突出。人民法院整治虛假訴訟典型案例中有這樣一件案例:2019年5月至2020年1月,易某分多次陸續向被告人張某某借款200余萬元,后易某陸續歸還100余萬元,只欠90余萬元未歸還。易某還向郭某某等人大額借款未能歸還,郭某某將易某訴至法院,法院判令易某歸還郭某某借款132.6萬元,后該案進入執行程序。
張某某為了達到多分執行款的目的,與易某惡意串通,隱瞞易某已經償還借款100余萬元的事實,騙取人民法院出具易某支付張某某欠款182.5萬元的民事調解書。張某某以該民事調解書為執行依據,申請參與分配。債權人郭某某報案后,公安機關將張某某抓獲。最終,人民法院依法以虛假訴訟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我們應當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和道德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實施虛假訴訟的后果可能是人財兩空。
何杉法官
注意!民間借貸合同也可能無效
法官何杉:
先舉個例子吧。侄兒想做生意,但是資金不足,于是就找到自己的舅舅借錢,舅舅自己也沒有錢,但是顧念親情,也可能抹不開面子,就自己到銀行貸款,把貸出來的錢借給侄兒做生意。舅舅從中沒有收取任何中間費用和利息差。后來,侄兒生意虧損,無力償還借款,舅舅多次找侄兒還款無果,訴至法院。
日常生活中,不乏有人或為了追求利率差或因為親情、友情,向銀行借款后又轉借給他人,對此,不論是否賺取利差,出借行為都是無效的,合同約定的利率都不會被法院支持。
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還有: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違背公序良俗的。
記者 戴竺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