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遠揚
預定品牌瓷磚準備裝修,到貨后消費者鄭先生發現與樣品不符,要求商家退貨卻被告知要承擔運費,且不退定金。雙方協商不一致,鄭先生向當地消委會投訴。10月23日,記者從四川資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經安岳縣消委會多次協調,鄭先生成功退貨退定金。
時間回溯到9月27日,鄭先生向安岳縣消委會投訴,其在當地某品牌瓷磚店預訂一批瓷磚用于房屋裝修,支付定金1000元人民幣。但到貨后,鄭先生懷疑其定購的瓷磚不合格,要求商家退貨、退定金并賠償損失,但未獲商家認可。
了解情況后,安岳縣消委會介入核實,6月13日,鄭先生在該店預訂一批不同品牌和型號的瓷磚,總價共計19584元,并提供相關訂單及定金票據資料。9月13日,該批瓷磚送達,包括部分型號的定制切割瓷磚,當時鄭先生未對此簽收。
事后,鄭先生發現某一品牌和型號的瓷磚存在胚胎泛紅、磚面不平整、存在拱度的情況,遂認為所有的瓷磚都涉嫌質量不合格,要求該瓷磚店退貨退定金。但該店負責人認為,這批瓷磚有合格證明和質檢報告,且部分瓷磚已切割,并全部送達交付。如需退貨,鄭先生應承擔該批瓷磚來回運輸費用2800余元,且不退定金。
工作人員現場了解情況。(安岳縣消委會供圖)
安岳縣消委會工作人員在調查中發現,該店送達的部分瓷磚在明顯光線中有少見泛紅,而該瓷磚店提供的合格證明和質檢報告均為委托檢驗,不能說明同批次瓷磚的質量情況。
鄭先生與商家對該批瓷磚是否需要進行抽樣檢測,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消委會工作人員認為,該瓷磚店作為經營者應該按照與消費者約定的實物樣品送貨,履行保證產品質量的義務。而消費者鄭先生應當及時對所購產品進行當面驗收,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通過合法程序與經營者進行協商處理。
此后,經安岳縣消委會多次電話和現場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鄭先生承擔購買已切割的瓷磚和同型號花紋的瓷磚共計4400元,運輸費用1400元;商家承擔工期損失費1800元、運輸費用1400元,返還消費者鄭先生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