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今天(11月28日)審議并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決定任命吳偉為上海市副市長;
任命李剛為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研究室主任;
免去劉世軍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研究室主任職務;
任命姜涵康為上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鐘明為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免去其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命曹堅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鐵路運輸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批準免去胡春健的閔行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