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烏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公眾號發布一則情況通報,回應網傳“判決書寫錯時間,男子出獄近9個月重新被羈押”一事,稱案件承辦人被記大過處分,對分管領導、庭長予以責令檢查。
通報詳情:
近日,網傳《判決書寫錯時間4年刑期變3年,男子出獄近9個月重新被羈押,家屬希望法院道歉》一文,現將該事件處置情況通報如下:
1.文中所述判決書刑期起止時間書寫錯誤,造成當事人實際服刑期未滿提前釋放,情況屬實。
2.第一時間啟動糾錯程序,已依法作出刑事裁定書補正,并將當事人收監,執行剩余一年刑期。
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相關規定,分別給予案件承辦人記大過處分,對分管領導、庭長予以責令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