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日針對行業機構首席經濟學家發布了一項新的自律管理通知,旨在從多個方面強化首席經濟學家的管理。
根據通知內容,證券公司在首席經濟學家的管理上需承擔主體責任,包括首席經濟學家的聘任、解聘流程,以及執業過程中的管理要求等。為確保首席經濟學家的專業素養和職業操守,證券公司應制定詳細的管理制度,明確首席經濟學家的任職條件、管理部門和分管領導,以及違規處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強調首席經濟學家需登記為證券從業人員,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較高的專業勝任能力,以及對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行業發展狀況和資本市場運行規律的深入了解。首席經濟學家還需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對于首席經濟學家的聘任,證券公司應加強對擬聘任人員的背景調查,重點關注其專業勝任能力、執業聲譽和受處罰情況,避免聘任存在不良執業聲譽的人員。原則上,公司只能聘任一名首席經濟學家代表公司對外公開發表研究觀點和評論意見。
為確保首席經濟學家對外發表意見的準確性和合規性,通知要求證券公司加強對首席經濟學家執業過程的管理。首席經濟學家在參加各類會議、活動時,對外發表研究觀點和評論意見的,需進行事前報備,并由公司進行合規和重大事項審查。未經批準,首席經濟學家不得私自參加活動或擅自對外發表意見。
證券公司還需加強對首席經濟學家聲譽風險的管理,將首席經濟學家參加會議、活動,對外發表意見等情形納入公司聲譽風險管理范疇。對于假冒、歪曲首席經濟學家意見的情形,公司應及時澄清事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為督促首席經濟學家珍惜行業和個人聲譽,通知要求證券公司引導首席經濟學家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規范執業行為,履行社會責任,更好地服務資本市場和國家經濟建設。首席經濟學家應遵循獨立、客觀、公平、審慎、專業、誠信的執業原則,負責任地發聲,積極宣傳解讀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增強投資者信心。
同時,中國證券業協會也將加強對首席經濟學家的自律管理,要求已聘任首席經濟學家的公司向協會報送管理制度及執行情況。公司擬聘任首席經濟學家的,也需在聘任前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在聘任后向協會報告相關情況。首席經濟學家應加入中證協“首席經濟學家專業委員會”,并簽署自律倡議書,接受協會的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