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縱橫股份(688070.SH)公告披露,其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下發的警示函。警示函中指出,公司在財務處理上存在問題,主要涉及應收賬款壞賬計提不充分和部分收入跨期確認,這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不符。
具體而言,2023年末,公司對某一客戶的222.6萬元應收賬款壞賬計提不足,少提了211.47萬元的壞賬。同時,公司在2022年提前確認了部分2023年才完成驗收的銷售產品收入,導致2022年多計收入207.6萬元,而2023年少計收入207.6萬元。
四川證監局認為,縱橫股份及相關責任人任斌、劉鵬、李小燕對上述財務問題負有責任,因此決定對他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此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對于警示函,縱橫股份及相關責任人表示將高度重視,積極整改,加強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和規范運作水平,以促進公司的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