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稅務總局、財政部與國鐵集團聯合發布了一項重要公告,宣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國鐵路客運領域全面推廣使用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實現發票的全面數字化。
依據公告內容,旅客在完成行程或支付退票、改簽費用后,可通過鐵路12306網站及其移動客戶端獲取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并進行查詢、下載及打印操作。單位亦能基于此類電子發票進行無紙化的報銷、入賬、歸檔及存儲等業務處理。
為兼顧旅客與單位的適應需求,鐵路客運特設過渡期,期間將實行“紙電并行”制度。這意味著,在過渡期結束前的2025年9月30日,旅客仍可選擇使用傳統的鐵路車票進行報銷,而單位也仍可憑鐵路車票進行入賬,并按規定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