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來了,“僅退款”爭議再起。
不用退貨,可以直接申請退款,叫“僅退款”。一開始在少量電商平臺上線,后來成為各大平臺標配;一開始主要適用于生鮮,后來逐漸覆蓋所有商品品類。規則初衷是好的,消費者在遭遇貨不對板,或賣家延遲發貨、強制發貨等情況時,可以更好挽回損失,也得到消費者普遍稱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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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負面反饋漸漸多了起來:由于適用情形和規則不完善,平臺、商家、消費者缺乏清晰而統一的認知。于是,有的一面申請退款,一面留下瑕疵商品并將就使用;更有甚者惡意申請“僅退款”,直接“薅羊毛”“零元購”。商家維權成本高,不少選擇息事寧人,竟滋生了惡意灰色產業鏈,由此產生不少買賣合同糾紛,擾亂了市場秩序。
網絡購物如今已深度嵌入人們的生活,健康的市場秩序才能讓各方共贏。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只有實現公平交易,電商行業才能健康發展,人們才能暢享數字化生活。
要全力以赴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也要旗幟鮮明保障商家合法權益。既然是一項規則創新,就需要在實踐中不斷調整和完善。比如提升商家售后自主權,對優質店鋪減少或取消售后干預;借助大數據模型對“僅退款”行為進行識別,自動拒絕有異常的訴求;收集買賣雙方反饋,為消費者和商家提供申訴通道……嚴格限定“僅退款”適用范圍,暢通商家維權渠道,有助于找到合理解決買賣糾紛的更優途徑。
保障商家合法權益,也是維護市場公平、正義的題中之義。還應從為商家降低退換貨成本、更合理制定流量推廣規則等環節著手,同時打擊非法產業鏈和惡意鉆空子等擾亂市場的行為。
各方對“僅退款”的高度關注,反映出對良好消費環境的共同期待。消費者、商家、平臺從來不應站在對立面上。商家提供質優價美的商品、誠信經營,消費者合理運用各項規則、誠信消費,平臺提供及時、有效的售后保障,才能共同營造有活力、有秩序、更和諧的消費生態,合力促進行業長遠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