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召開新聞通氣會,聯合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通報打擊職業閉店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通氣會披露,在接到公安部門移轉線索后,市場監管部門對兩家閉店企業及3家涉案背債中介機構、兩名閉店人立案調查,查處虛假登記、協助虛假登記等違法行為,罰沒款合計65.58萬元,辦成打擊“職業閉店人”全國首案,取得突破性進展。
所謂“職業閉店人”,是指專門為經營不善尤其是采取預付費經營模式的經營者,策劃閉店方案,實施閉店行為,并處理經營者遺留維權糾紛的群體。
“你負責跑路,我負責善后”,近年來,“職業閉店人”參與預付式經營企業閉店逃債、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日益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職業閉店人”的套路有多深?
不少消費者抱怨,門店頭一天還在正常營業,第二天就突然關門了。其實這還不算太糟心。有些門店,頭一天還在大張旗鼓地開展優惠促銷活動,誘使消費者充值,而消費者次日上門,已經大門緊閉……其背后都有“職業閉店人”的身影。
根據媒體報道,“職業閉店人”的操作一般分三步:在明知經營不善即將關門的情況下,聯合經營者開展低價促銷充值,吸收更多預付資金并挪用轉移;再將原來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為他們招募而來的“職業背債人”,使原法定代表人“套現走人”,脫離原法律關系,而“職業背債人”并無還款能力、名下幾乎沒有可供強制執行的資產,也不怕打官司當失信被執行人;最后,一夜之間關門歇業,原經營者失聯不見,由“職業閉店人”接手消費投訴、各類訴訟等事項。
“職業閉店人”幫助經營者逃避債務,自己也從中牟利,受損的無疑是消費者,也會對消費環境和消費信心帶來嚴重侵蝕。
危害如此之大,但“職業閉店人”似乎有恃無恐。緣由何在?一個重要原因,“職業閉店人”的活躍是一個新現象,現行法律法規對其行為的定性尚不能說非常明晰,司法實踐中對類似案件的處理也存在較大差異。所以,一度有輿論稱這是一個灰色地帶。
現在,北京辦成打擊“職業閉店人”全國首案,其意義不言而喻,罰款等行政處罰措施,相信對“職業閉店人”的氣焰也是一個打擊。
另外,正如之前法律界人士所建議,無論是虛假登記,還是和經營者合謀先促銷誘導充值再跑路,以其性質而論,都觸及了刑法相關條款,以刑罰手段進行制裁未必不是更有力的思路。
當然,事后嚴打始終不如鏟除“職業閉店人”的生存土壤。
“職業閉店人”的活躍,一是鉆了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審核門檻較低的空子,輕易能夠讓“職業背債人”為跑路者背債;二是利用了預付費管理方面的一些漏洞。
空子和漏洞都要盡快彌補。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對于預付式消費設置了專門條款,期待其能夠得到全面落實。
只有確保消費者預交資金的安全,才能讓更多消費者對消費環境充滿信任,從而更加放心地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