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消息,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 余華英丈夫王加文犯拐賣兒童等罪一審獲刑十六年六個月。
云南省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10月25日作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顯示, 被告人王加文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犯脫逃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與原判決的盜竊罪未執行刑期四年一個月零一天進行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限被告人王加文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申某某三萬元,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卿某某、李某某、劉某某三萬元。
據此前報道,1984年,王加文和21歲的余華英相識,隨后兩人結婚生子。1990年,王加文因犯盜竊罪入獄。1992年脫逃,脫逃期間,王加文與余華英取得聯系,多次實施了拐賣兒童的行為。2023年7月,王加文被抓捕歸案。今年9月19日,王加文涉嫌脫逃罪、拐賣兒童罪一案在麗江市古城區法院開庭審理。
值得注意的是,10月25日上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王加文妻子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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