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10時26分,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就“乘客毆打網約車司機”一事發布警情通報。
通報稱:25日20時48分,我局接網約車司機王某某報警稱被乘客毆打。接警后,民警立即到場處置。經查,高某某(男,57歲)酒后在朋友陪同下乘坐王某某(男,42歲)駕駛的網約車,車輛行駛至福明街道凌波路段時,坐在副駕駛座位的高某某頻繁肢體碰撞王某某引起對方不滿。同行朋友勸阻未果下,高某某轉而對王某某進行辱罵、毆打,并損壞車窗。經醫院診斷,王某某傷勢輕微。高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10月27日10時26分,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就“乘客毆打網約車司機”一事發布警情通報。
通報稱:25日20時48分,我局接網約車司機王某某報警稱被乘客毆打。接警后,民警立即到場處置。經查,高某某(男,57歲)酒后在朋友陪同下乘坐王某某(男,42歲)駕駛的網約車,車輛行駛至福明街道凌波路段時,坐在副駕駛座位的高某某頻繁肢體碰撞王某某引起對方不滿。同行朋友勸阻未果下,高某某轉而對王某某進行辱罵、毆打,并損壞車窗。經醫院診斷,王某某傷勢輕微。高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