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作關于人民檢察院行政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行政檢察工作進入發展快車道,2019年至2023年檢察機關辦理行政檢察監督案件47.9萬件,是前五年的2.6倍。
報告指出,行政檢察是檢察機關法定職責之一,依照憲法法律規定,主要承擔對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的依照法律規定制發檢察建議等督促其糾正,對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后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案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意見等職責。
報告顯示,2018年12月,最高檢設立行政檢察廳專司行政檢察職責,31個省區市檢察院和有條件的地市級檢察院逐步單設行政檢察機構。今年1月至9月共辦理行政檢察監督案件15.9萬件,其中行政訴訟監督案件5萬件、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案件1.4萬件、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反向銜接案件9.5萬件。
最高檢向最高法提出抗訴59件,改變率89.3%
報告指出,行政訴訟監督是行政檢察工作的重心。檢察機關全面貫徹行政訴訟法,依法對行政訴訟和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近年來,當事人不服法院行政生效裁判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案件明顯增加。
2019年至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8.7萬件,是前五年的2.9倍,年均上升22%;今年前九個月受理1.8萬件,同比基本持平。2023年以來,一半以上省級檢察院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數量超過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
2019年1月至今年9月,依法提出抗訴、再審檢察建議2781件,法院已審結1393件,其中改判、發回重審、調解及和解撤訴1041件,改變率74.7%。最高檢向最高法提出抗訴59件,法院已審結28件,改變率89.3%。最高檢向最高法提出抗訴59件,法院已審結28件,改變率89.3%。
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雙向銜接,防止以罰代刑、當罰不罰
報告顯示,檢察機關推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雙向銜接。2023年以來,依法督促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272件,起訴行政執法人員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1473人,防止以罰代刑;對被不起訴人應受行政處罰的提出檢察意見22.7萬人,防止當罰不罰。
2023年,最高檢制定構建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銜接制度11條意見,加強與其他執法司法機關協作配合,推動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閉環、無縫銜接。
行政公益訴訟提出檢察建議77.8萬件
報告顯示,2017年7月至今年9月,檢察機關對相關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77.8萬件,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回復整改率98.8%;行政機關仍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向法院提起訴訟5931件,99.5%得到裁判支持。
報告指出,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2017年,行政訴訟法修改,正式賦予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職責。
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1.9萬件
報告顯示,2019年1月至今年9月,檢察機關綜合運用監督糾正、促成和解、公開聽證、司法救助、釋法說理等方式,在辦理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中推動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1.9萬件,其中爭議十年以上的3259件。
報告指出,檢察機關依法規范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樹牢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理念,協同法院、行政機關等依法化解進入檢察環節的行政申訴。最高檢與最高法、司法部及相關部委協同構建行政爭議預防與實質化解“3+N”工作機制,推動統一執法司法標準,凝聚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