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就有人調侃,“我有一個夢想,吃到方便面包裝上的面”,經過這么多年的實踐,大多數人對紅燒牛肉面里象征性的牛肉粒、海鮮面里的海鮮末,以及此次剁椒魚片湯面里的魚味,已經見怪不怪,鮮有人較真。更何況,宣傳圖中往往還標注著“圖片僅供參考”“以實物為準”,雖說是蚊子大小的字蜷縮在犄角旮旯,但嚇唬嚇唬心有不甘的消費者,讓他們不要為了三五塊錢的東西“搞事情”還是有用的。一來二去,一些領域的“圖騙”已經成為一種“常識”,好像誰要較真就是沒有基本的消費常識,就是對幾塊錢的東西期待過高。可正如有些網友所說,從來如此就對嗎?價格便宜就可以貨不對板嗎?
除了方便面等食品,外賣商家從店鋪到菜品全面“精裝修”,再標注“圖片僅供參考”試圖免責,也是“通行”做法。不過,最近就有商家因外賣宣傳圖片與實物不符被大學生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審理認定該店存在欺詐行為,向大學生支付3倍賠償,因賠償金額不足500元認定為500元。另有專業人士指出,“圖片僅供參考”本身就是商家推卸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行為,免責條款效力有限,不是免責理由。可見,若“賣家秀”和“買家秀”天差地別,致使消費者誤認、誤購,真要追究起來,加不加“圖片僅供參考”“以實物為準”,商家都責任難逃。
與外賣“精裝修”不同的是,人們對方便面“精裝修”的預期更高,或許二者都存在“買家秀”與“賣家秀”相去甚遠的情況,但由于消費者對后者認知程度更高,虛假“賣家秀”并不一定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這也導致不是所有虛假“賣家秀”都會受到法律約束。比方說,對虛假廣告的認定不僅強調廣告的不實性,也十分注重誤導性,廣告法列舉的虛假廣告五個方面表現就強調了“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欺騙、誤導消費者”。在實踐中,認定“圖騙”構成欺詐的門檻也較高,需要結合具體證據和事實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