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十條措施推動殘疾人無障礙出行提檔升級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秦怡)第三十三個國際殘疾人日來臨之際,12月2日,四川舉行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殘疾人無障礙出行服務的十條措施》新聞通氣會。
發(fā)布會現(xiàn)場,有一幕特別的畫面:當視力殘疾人代表、四川省盲人協(xié)會主席吳軍上臺分享無障礙出行給生活帶來的變化時,他向從全省各地趕來參加活動的殘疾人發(fā)問:“大家今天都是怎么來的?還順利嗎?”“坐地鐵、公交,都很順利!”現(xiàn)場得到了異口同聲的回答。
為進一步加強殘疾人無障礙出行服務工作,切實保障殘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參與社會生活,此前,四川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殘疾人無障礙出行服務的十條措施》,包括加強無障礙交通設施建設,加大無障礙交通運輸設備配置和改造力度,改善無障礙城市交通出行體驗,持續(xù)優(yōu)化綜合運輸無障礙出行服務,改進提升無障礙出行信息服務,為殘疾人辦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和C5駕照提供無障礙便利服務,持續(xù)提升城鄉(xiāng)基礎設施無障礙建設水平,嚴格要求設置無障礙停車位,積極推動無障礙旅游公共服務、加強無障礙旅游設施建設、完善旅游公共服務配套,保障殘疾人出行權益等10個方面的內容。
在殘疾人辦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和C5駕照方面,殘疾人依法購買機動代步交通工具、參加駕駛培訓、辦理牌證手續(xù)、參加保險、上路駕駛等,有關部門應當給予便利和優(yōu)惠照顧。
對于持有C2準駕車型以上的人員,可以駕駛上肢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且在無新規(guī)定之前,無需更換駕駛證,便利殘疾人家庭成員及其他服務殘疾人出行的人員共用車輛,更好保障殘疾人權益。對與殘疾人無關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駕駛殘疾人專用車輛,不予相關通行便利。
殘疾人出行方面,殘疾人搭乘汽車、火車、輪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時,應當給予便利和優(yōu)惠,允許免費攜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載殘疾人。
落實重度殘疾人持殘疾人證免費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地鐵、輕軌、渡船等市內公共交通工具,隨行的一名陪護人員可免費乘坐同車次公共交通工具。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推行三級、四級殘疾人免費乘坐城市公交。推行殘疾人憑《殘疾人證》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