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我國實施個人所得稅新稅制以來,個稅的調整與優惠政策成效顯著。據國家稅務總局透露,目前年收入10萬元以下的個人基本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一積極變化得益于個稅法的多次修訂。其中,2018年的第七次修訂尤為關鍵,將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升至每人每月5000元,并增設了包括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在內的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近年來,這一扣除標準還在不斷提高,進一步減輕了納稅人的負擔。
具體來說,對于有子女和老人的家庭,個稅優惠尤為明顯。例如,一位有一個小孩且與妻子分攤子女教育專項扣除的納稅人,每月可扣除1000元;若其還有一位兄弟并分攤贍養老人扣除,則每月可再扣除1500元,合計年扣除額達3萬元。
考慮到6萬元/年的基本減除費用以及“三險一金”等扣除項,年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個人往往無需繳納個稅。這一政策調整使得約6700萬納稅人受益,減稅規模超過700億元,人均減稅超過1000元。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2023年度個稅匯算清繳數據進一步證實了這一點,顯示個稅改革在減輕納稅人負擔、促進社會公平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