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發布了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業務的新通知,旨在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租房。此通知將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設定為五年。
根據新通知,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家庭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對于承租市場租賃住房的家庭,月提取限額從3000元提升至4000元。特別地,新市民和青年人在辦理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后,也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本市人才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則可按其月繳存額提取。
其中,“新市民”指的是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未獲得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三年的繳存人,而“青年人”則是指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的繳存人。
通知還優化了提取辦理流程。自2024年11月1日起,市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辦理頻次從每季度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同時,調整了提取扣款規則,允許在賬戶余額小于當月應提取額時按余額提取,且提取后賬戶余額不得為零。固定提取日期也調整為每月25日。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2024年11月1日前已申請辦理市場租賃住房提取業務的,其提取頻次和扣款規則仍按原規定執行。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指出,此次政策調整進一步優化了住房租賃金融政策,有助于降低租賃成本。隨著二手房交易的活躍,住房租賃市場也有望進一步活躍,這對促進上海租賃消費具有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