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的一場招聘會現場,眾多求職者穿梭于展位之間,尋找心儀的工作崗位。然而,一些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遭遇了不公平待遇。
據報道,有2024屆畢業生在求職時,被企業負責人以“不接收‘疫情班’”為由拒絕。這一說法引發了廣泛關注和討論。
有企業招聘人員坦言,因認為“疫情班”大學生整體素質參差不齊,為避免篩選成本,傾向拒絕這部分求職者。
這種做法其實是一種偏見與歧視,早在2022年就曾引發輿論質疑。如今,仍有企業給大學畢業生貼上“疫情班”標簽,影響企業招聘形象。
有觀點認為,三年疫情確實對大學生學業產生影響,但疫情下的網課學習也培養了學生更強的自主學習和管理能力。
事實上,每屆大學畢業生都存在“分層”問題,用人單位應關注求職者個體實際情況,而非一刀切地貼標簽。
近年來,一些企業在招聘時以“提高效率”為由,對畢業生貼標簽,如只招985、211院校畢業生,這種做法本質上是“唯學歷”評價。
不招“疫情班”畢業生,不僅局限了用人單位的選材面,也否定了具體個體的努力,表明用人單位缺乏科學的人才評價體系。
有法律專家指出,不招“疫情班”應屆生的偏見違反了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相關法律法規應依法糾偏這種就業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