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陜西監管局發布了一則處罰公告,揭露了西安銀行健康路支行前行長秦江因信貸業務違規和員工行為管理不力,被永久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決定。這一處罰引發了廣泛關注。
據相關消息,西安銀行健康路支行在面對時代財經的詢問時,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該事件已過去多年,對涉事行長并不熟悉,也不了解具體情況。時代財經進一步向西安銀行董辦發送了問詢函件,但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回復。
那么,究竟哪些行為會導致如此嚴厲的處罰呢?博通咨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對此進行了深入解析。他指出,信貸業務中的欺詐、偽造文件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或者因未充分調查和評估借款人信用狀況而導致大量不良貸款,都可能構成處罰的理由。對于管理者而言,如果內部管理混亂,員工行為管理嚴重缺失,導致信貸業務違規行為頻發,形成系統性風險,損害銀行聲譽和市場秩序,同樣會面臨被終身禁業的處罰。秦江的情況或與這些原因密切相關。
另外,時代財經獲取的多份法律文書揭示了秦江涉及的一起法律糾紛。據稱,王先生在2016年3月期間,因秦江的請求,向陜西德飛新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德飛公司)借款400萬元。然而,在王先生未到場的情況下,秦江通過特殊轉賬方式將這筆款項直接轉給了德飛公司。事后,雖然秦江提供了擔保,但德飛公司破產,這筆款項至今未能追回。王先生多次向西安銀行尋求解決,但銀行方面以正在上市為由請求其暫時不要主張權利。盡管王先生多次提起訴訟,但法院最終未支持其訴求。
值得注意的是,西安銀行健康路支行與德飛公司之間存在大額法律糾紛,涉案金額高達1050.99萬元。秦江在2016年底已從西安銀行健康路支行行長職位上卸任。
今年以來,西安銀行在信息披露和風控合規方面多次出現問題。例如,在第三季度報告中,西安銀行將近2.74億元的現金流量數據錯誤列示,導致員工薪酬出現“倒貼”的烏龍事件。對此,西安銀行發布更正公告,并向投資者道歉。
西安銀行渭南分行也因集團客戶統一授信執行不到位被罰款25萬元,相關負責人受到監管警告。同時,西安銀行還因2020年至2022年資產負債表中部分金融資產分類不準確,收到陜西證監局的警示函。時任董事長郭軍、行長梁邦海和負責財務工作的副行長黃長松均被出具警示函。目前,郭軍已因到退休年齡辭任,梁邦海接任董事長一職,黃長松則繼續擔任副行長。
對于西安銀行頻繁發生的監管處罰和信息披露問題,王蓬博認為,這表明該銀行在財務報表編制、審核等環節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復核和監督機制。盡管銀行有財務信息審核和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但在執行過程中顯然存在問題。
西安銀行方面表示,已經完成了相關問題的整改,并將嚴格按照監管法規要求,提高財務信息披露質量,促進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