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資本市場監管環境持續收緊,對股東減持行為的監管力度顯著增強。證監會嚴厲打擊違規減持行為,以維護市場秩序和投資者權益。這一趨勢在最新發生的兩起立案調查中得到了充分體現。
據悉,新易盛與天順股份兩家上市公司近日分別發布公告,披露其實際控制人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具體而言,新易盛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高光榮,以及天順股份的實際控制人王普宇,均在2024年12月20日收到了證監會的立案通知或告知書。
兩家公司在公告中均強調,此次立案調查針對的是實際控制人個人的股票轉讓行為,與公司日常經營無關,不會對公司運營產生任何影響。市場對此類違規減持行為保持高度關注,而證監會的立案調查則彰顯了其對資本市場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部分違法違規行為頻發,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此,證監會不斷加強法律法規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對違規減持等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2024年,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進一步明確了減持制度,提升了法律位階,使規則體系更加清晰明確。
這些新規不僅規范了大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關鍵少數的減持行為,還全面封堵了可能存在的規則漏洞,嚴格防范各類“繞道減持”行為。通過強化股東減持約束,明確投資者預期,新規有助于引導投資者形成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理念,為市場的長期穩定奠定基礎。
證監會堅持依法從嚴打擊違規減持行為,對各類違規減持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規成本。2024年以來,已有多起因違規減持被處罰的案例。例如,中核鈦白實際控制人王澤龍因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被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威帝股份時任董事陳振華因在業績預告披露前十日內減持股票被警告并罰款;羅欣控股和集晶香港也因限制期轉讓股票行為被處罰。
監管層強調,允許合法合規減持,但堅決打擊違規、繞道減持行為。對于發現的違規行為,已要求回購、差價上交,并追究相關責任。同時,投資者也應提高警惕,關注公司的合規情況,理性投資,共同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