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宣布了對一家擬IPO企業——維安股份的審核終止決定,原因是該公司與其保薦機構中信證券共同撤回了上市申請。這一消息引發了市場的廣泛關注。
維安股份的上市之路始于2023年6月20日,當時其上市申請被正式受理。然而,在整個審核過程中,該公司僅經歷了一輪問詢。由于財務資料的有效期已過,監管機構在2024年9月30日要求公司補充提交相關資料,但直至撤單前,這些資料都未能得到更新。
根據招股書披露的信息,維安股份計劃募集15.30億元資金,專注于電子元件、功率半導體分立器件與模擬集成電路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其主要產品包括電路保護和功率控制兩大類,這些產品廣泛應用于工業與物聯網、消費類電子、新能源、網絡通信、汽車等關鍵經濟領域。
盡管只經歷了一輪問詢,但監管機構提出的16個問題卻涵蓋了多個重要方面。其中,發行人的改制歷程和控制權的多次變動成為了監管關注的重點。維安股份的前身是維安熱電,自成立以來經歷了多次變更,最終在2022年12月13日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在報告期內,材料所直接持有發行人35.31%的股權,為控股股東,而上海科學院則是實際控制人。
除了改制歷程外,發行人控制權的多次調整也引發了監管的連續問詢。招股書顯示,上市公司長園集團曾在2007年收購過發行人的股份,但后來又分別在2019年和2021年將相關股權轉讓給先前的股東。發行人在2007年收購了深圳長園維安股權,使其成為旗下子公司。然而,該子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注銷,并從2020年1月31日起不再納入合并范圍。監管機構對此進行了詳細問詢,要求發行人說明收購深圳長園維安的背景及注銷原因,并詢問是否存在規避分拆上市的情況。
發行人回復稱,深圳長園維安原先是長園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在長遠集團成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后,為了提高產業集中度,發行人籌劃收購了深圳長園維安。然而,自2011年起,該子公司的業績逐漸下滑,后續逐步停止生產。為了降低運營成本,發行人最終決定注銷該子公司。至于分拆上市的問題,公司表示,截至回復出具之日,長園集團僅間接持有發行人0.66%的股權,且發行人的控股股東材料所并非上市公司,因此本次發行不構成分拆上市。
監管機構還關注到發行人主營業務市場需求下降的問題。發行人的主營產品包括電路保護和功率控制兩大類,其中消費類電子是公司產品的重要下游應用領域之一。然而,近年來該領域的相關市場需求開始萎縮。從業績表現來看,發行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電路保護產品的金額和占比均呈逐年下降的趨勢。
盡管如此,發行人整體的經營業績仍然保持穩定。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公司的營收和凈利潤均實現了增長。在問詢回復中,公司還表示2023年的營收和凈利潤也繼續保持增長態勢。因此,公司認為未來的經營業績預期穩定且可持續性較強。
在客戶方面,監管機構對發行人的前五大客戶銷售情況進行了詳細詢問。公司表明采用經銷為主、直銷為輔的銷售模式。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公司前五大客戶銷售收入占營收的比例逐年下降,且監管認為集中度較低。監管機構還對2021年銷售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提出了疑問。公司回復稱,經銷模式下收入增長主要系行業需求和景氣度顯著提升,同時對終端客戶進行快速拓展;直銷模式下的收入增長原因與此相同。
根據公司的回復,無論是經銷模式還是直銷模式,前五大客戶的占比都呈逐年下滑的態勢。具體來說,從2021年到2023年,前五大客戶占比分別為23.09%、22.39%、22.01%;在直銷模式下,前五大客戶占比分別為15.44%、15.49%、14.37%。
維安股份的IPO之路雖然以撤單告終,但這一事件也為市場提供了諸多值得思考和借鑒的經驗。在未來的上市過程中,企業需要更加謹慎地準備相關資料,并積極配合監管機構的問詢,以確保上市申請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