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及相關線索,依法查處了廈門星曜貿易有限公司偷稅案件。
經查,該公司在貨物已售的情況下,通過個人賬戶收取銷售貨款、不開票少計收入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56萬元。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依法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24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隱匿未開票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屬于稅收征管法規定的偷稅行為。稅務部門將持續優化稅費服務,依法履行稅務監管職責,嚴肅查處偷逃稅款等涉稅違法行為,維護國家稅法權威與稅收安全,積極營造法治公平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