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應急管理部獲悉,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搶險救災物資保障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強化應急物資基層基礎,加強各級應急物資儲備庫(點),特別是重點地區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儲備庫(點)建設。到2025年底,力爭實現全國縣級儲備庫(點)覆蓋率達到100%,2030年前,力爭實現多災易災地區鄉鎮級儲備庫(點)全覆蓋。
同時,要求各地加強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應用,各地根據災害風險形勢,動態評估本行政區域風險,中風險及以上地區應儲備能夠滿足本行政區域啟動二級應急響應所需物資,并留有一定冗余;中風險以下地區結合本地區實際,可視情調減啟動二級應急響應所需物資或按較低響應等級儲備。
《指導意見》還明確物資運抵時效,接到調撥指令后,除邊遠地區、道路中斷等特殊情況外,應確保首批應急物資縣級6小時內、市級8小時內、省級10小時內運抵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