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促銷正熱,網購時,店鋪展示的“買家秀”本是重要參考,然而,很多消費者的好評和曬圖,其實都是偽造出來的。這些虛假的“買家秀”被不良商家當作引流工具,甚至催生出專門從事“買家秀”生意的犯罪產業鏈。近日,臺州公安網安部門就打掉了這樣一個刷單控評引流的“網絡水軍”犯罪團伙,查實涉案資金總流入超47.9億元,共搗毀上下游犯罪窩點3處,凍結涉案資產超5000萬元。
從新聞看,這個犯罪團伙的作案手法并不新鮮,唯一比較特別的是,它并不需要商家與有意刷單的個人直接對接,而是專門建了一個平臺服務供需雙方——在這個名為“金牌試客”的網站平臺上,網絡刷手只要注冊就可以接單,拍下形成訂單后,其只需要將事先準備的圖片和評論粘貼進去,買家秀就自動生成了。至此,網店收評價、刷手得獎品、刷單App抽傭金的“閉環”就實現了。當然,刷單造假對消費者來說,則是赤裸裸的欺騙和傷害。
消費者為啥傾向于將“買家秀”作為自己購買決策的重要參考?一方面,可能是因為深受“有圖有真相”的慣性思維影響,另一方面則與供過于求導致的冗余有關,消費購買決策的成本變得越來越高,需要一些簡易方法做快速篩選。而從平臺的角度,當然也是鼓勵和支持買家秀的,有了買家秀助攻,商家的生意才可能更紅火,從而平臺抽得的傭金總額也會更高。
或許有人有這樣的疑問:同樣付費購買,為何不在電商平臺直接購買,讓其幫忙打廣告?主要還是因為平臺流量的分發邏輯發生了變化。
大致上,流量分發有這樣三種邏輯,第一種是價高者得,即哪個店家出的廣告費最多,就給誰最多的推薦,好處是帶來高廣告收入,但也容易導致商家經營重心偏離,忽視了產品品控。第二種是轉化率高者得,即同樣的流量成交最多的店家獲得最大的流量,只是在性價比心理的驅使下,容易導致低價商品泛濫。第三種是總商品交易額高者得,這就容易讓品牌商品和高品質商品冒出來,這也是當前主流電商平臺的做法。顯然,這對自身競爭力不過關的商家而言是不友好的。
就事論事,對消費者而言,要想分辨出弄虛作假的買家秀,辦法其實是不多的,很多時候要上過當才知道。相比而言,監管部門和電商平臺才是更有能量的兩個處置主體。
首先是監管部門,不難發現,每逢“雙十一”期間,消費者協會等組織都會發布消費風險預警,讓大家理性消費。這樣的動作,消費者自然是歡迎的,當然也還伴隨不少質疑:“怎么不加大打擊力度?”其中固然可能有信息不對稱導致的誤判,但也從一個側面說明,對刷單作假行為的打擊力度還沒有達到消費者的預期。
對于電商平臺而言,可能需要建立這樣一種認知:消費者和平臺是一個利益共同體,消費者越能從平臺商家買到稱心如意的產品,對平臺的黏性才會越高。如果放任虛假的買家秀橫行,長此以往,只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最終消費者用腳投票。歸根到底,入駐商家的品質才是電商平臺的核心競爭力。
從操作性來看,電商平臺往往都有比較強大的技術支持團隊,消費者發現不了,但平臺后臺可以比較容易發現刷單者的異常,對高頻購買并評價的賬戶進行監控、對利用平臺跳轉刷單等異常行為進行限制,大平臺的技術團隊理當具備對虛假買家秀的硬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