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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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商店買東西,錢貨兩清之后店主找過來,說賣便宜了、賣錯了,要把東西收回去。”近日,湖南常德臨澧縣的楊健(化名)反映,他通過法拍程序買下一家煙花爆竹廠的資產和股權,法院下達《執行裁定書》要求將標的物過戶。但一個月后,法院又下達另一份裁定書,將拍賣結果和執行裁定一并撤銷。
涉案廠房(淘寶截圖)
楊健認為,法院拍賣是嚴肅的事,希望依法拿到競拍的標的物。對此,臨澧縣人民法院負責人解釋稱,拍賣公告未寫明獲得資產同時要承擔債務,公告的不嚴謹導致買受人對標的物產生嚴重誤解,“目前常德市中院已受理案件,看中院最后的處理。”
11月11日,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已對該案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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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前被勸說“不要競拍”
首次流拍后一人競拍拿下倒閉花炮廠
臨澧位于澧水以西,早在西晉時期就開始設縣,花炮產業在這里已有千年的歷史。到2023年,這個常住人口不足40萬的縣,卻有60多家煙花爆竹工廠,上下游從業者超過10萬人,年產值超過16億元。
楊健是從業者之一。在起起伏伏的市場浪潮里,他憑借敏銳的市場嗅覺,企業越做越大,接手過好幾個倒閉的廠子。
2020年,一家經營了8年的花炮廠因拖欠銀行700萬貸款無法償還,被臨澧縣法院判決變賣資產還債。這家花炮廠,就在楊健的隔壁村。楊健一直關注著它的官司。
楊健介紹,花炮行業監管嚴格,每家工廠的生產許可證像駕照一樣,也分為a、b、c不同等級,每種級別只能經營某個單品種類。“我這些年收購了不少經營不善的單品小廠,但市場一直在變,只有種類齊全了,抗壓能力才均衡一些。”
2024年7月20日,這家花炮廠進入法院拍賣階段。根據前期評估,花炮廠的資產和股權被估價1263萬余元,在淘寶網上公開拍賣。
拍賣頁面(淘寶截圖)
開拍前幾天,楊健先后接到縣里、鎮上幾個干部的電話,勸他不要參與競拍。
“正常情況下都是希望拍賣成功,來解決廠子的債務難題。但他們說這個廠子情況復雜,讓我不要參與。”楊健說,但他還是準備好了資金,決定觀望一下。
第一次的拍賣因無人出價而流拍。3天后,臨澧縣人民法院發布第二次拍賣公告,起拍價下降20%,將于8月8日上午10點開拍。
拍賣公告(淘寶截圖)
這樣的降價幅度,是個不小的誘惑。距開拍還有一個小時,楊健出手了。
他安排親戚劉某線上報名,并繳納200萬元保證金。這場拍賣持續了24小時,但僅有1人報名和1次出價。最終,劉某以1074萬余元的起拍價競拍成功。
拍賣公告要求,競買成功后,競買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臨澧縣人民法院辦理交接手續。礙于此前勸阻電話的情面,楊健沒有出面,而是安排親戚劉某前往臨澧縣法院足額繳納了剩余的資金。
8月30日,臨澧縣人民法院下達《執行裁定書》,要求將爆竹廠資產及股權登記至劉某名下。裁定書末尾寫著“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隨后,楊健開始謀劃下一步布局,準備接手這個能為他補齊短板的花炮廠。
涉案廠房(淘寶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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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花炮廠后“反悔”
以拍賣公告不嚴謹為由撤銷拍賣
9月3日,《執行裁定書》送達兩天后,楊健安排劉某前往臨澧縣人民法院辦理過戶交接手續。劉某回來告訴楊健,法院工作人員說花炮廠對拍賣提出異議,希望取消拍賣結果,法院建議劉某取回拍賣款。
“法院工作人員提出讓我們加價100萬給花炮廠。后來又說花炮廠還有千把萬的債務,依法應該由我們承擔。”楊健說法院提供的評估報告里,花炮廠的資產是負值51萬,所以他授權劉某對這個“千把萬債務”表示異議。
9月30日,臨澧縣法院下達第二份裁定書,以買受人對標的物產生重大誤解為由,將拍賣結果和此前的《執行裁定書》一并撤銷。
新的裁定書中,臨澧縣人民法院稱,花炮廠以拍賣期間企業申請了破產、股東股權在拍賣前已質押等理由提出異議,認為拍賣和《執行裁定書》違規,要求撤銷拍賣及執行裁定。
臨澧縣人民法院稱,2020年,涉案花炮廠及其股東因未執行法院判決向銀行償還債務,該法院向其作出變賣資產還債的判決,并于2024年5月對其資產和股權作出評估,評估認定花炮廠總資產2350.5萬余元,總負債2402.1萬余元,資產負值51萬余元。該廠注冊資金2000萬元,股權已全部質押給某金融擔保公司。
臨澧縣法院稱,第一次的起拍價是以固定資產的85%作價,第二次是以第一次起拍價的80%作價,標的物為涉案花炮廠的資產及股權。拍賣結束后,法院告知買受人:如果購買涉案花炮廠的股權和經營權,則相應需承擔該廠債務, 買受人表示暫時不要求交接財產。
臨澧縣人民法院稱,拍賣的起拍價未包含花炮廠的流動資產價值,也未包含所有股東的股權價值;買受人認為購買了花炮廠全部股權,認為會相應獲得廠子的經營權,同時認為接手花炮廠經營但不承擔花炮廠之前的債務。而法院認為,買受人接手經營后依法應承擔爆竹廠之前全部債務,買受人在拍賣期間對標的物產生了重大誤解。
臨澧縣人民法院稱,由于該院在拍賣公告中對標的物的文字說明不具體不嚴謹,拍賣公告未明確爆竹廠的資產及股權的具體內涵,致使買受人產生重大誤解,使其購買目的無法實現,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拍賣予以撤銷。
楊健認為,他愿意依照《評估報告》對花炮廠的資產、債務描述來承擔債務,法院一個月內直接撤銷拍賣和執行裁定,“顯得太草率”。
接到新的裁定書之后,楊健曾聯系一名鄉鎮干部,詢問對方為何在開拍前勸說他不要競拍。對方解釋,這家花炮廠情況復雜,當初才建議他不要購買。楊健告訴記者,“我也不知道,他們當初確實是好心,還是有其他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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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法院稱“拍賣公告不嚴謹才撤銷拍賣”
常德中院已對案件立案重新審查
楊健表示,他繳納的1000萬余元拍賣款,部分是借貸款,一直在產生利息,“資金損失還好說,主要是打亂了本來的經營計劃,廠子遲遲交接不了,肯定是很受影響。”
11月8日,記者聯系到臨澧縣人民法院,了解這起拍賣被裁定執行后又被撤銷的原因。
該院院長王成勇告訴記者,煙花爆竹廠的經營許可證屬于特種許可證,辦理和監管都很嚴格,很多從業者即便背債也愿意拿到這樣的證件,以便擴大經營。“所以,競拍人是為了繼續經營才買下這家花炮廠的。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競買到這家企業的資產繼續經營的,也應該相應繼承它的債務。”
王成勇解釋,對標的物的債務、股權質押等情況,沒有硬性要求必須寫在拍賣公告中,競拍者應該自行做市場調查;評估報告中的負值51萬,指的是總資產與總負債的差額。“這個花炮廠還有千把萬的應付款,這是實際債務,應該由買方承擔。當然,不能要求人人都特別熟悉法律,所以我們說拍賣公告文字不嚴謹,應該寫得更細致一些。但也不能就說是判錯了。案子現在已經到常德市中院了,我們按常德中院的判決處理。”
至于楊健“拍賣前被打招呼不要競拍”的說法,王成勇稱紀檢部門已對相關情況調查,打招呼的是當地分管生產安全的干部,“是出于好心才勸說。競拍人的廠子之前出過事故,擔心再接手這個復雜的廠,可能會出事故,并不是怕他攪局而故意阻止。”
湖北賦兮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高華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確實沒要求拍賣公告詳細描寫標的物的負債情況,競拍者買下企業經營,也要承擔這家企業的債務,但債務情況要以評估報告為準。“如果評估報告完整有效,包括了應付款內容,競拍者應遵守執行。競拍者也有權向本級法院提出異議,本級法院維持原裁定后,可向上級法院申請復議,看上級法院如何處理。”
11月11日,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常德中院已經對這起拍賣案正式立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