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易某華故意殺人罪一案在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記者從參與庭審的人士處獲悉。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理,案件擇期宣判,公訴機關對被告建議量刑為死刑。
易某華落網時照片
此前報道,1992年底,李海玉9歲的弟弟李某平在湛江被雇工易某華帶走。3個月后,家人在甘蔗地發現疑似李某平的尸體。
從1997年開始,姐姐李海玉開始追查殺害弟弟的兇手,找人、取證,直到2020年易某華落網,供認曾殺害李海玉的弟弟李某平。
因證據不足,以及無法找到死者尸骨,易某華一度被釋放。
2021年2月,李海玉收到湛江市檢察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通知書》。該通知書顯示,經湛江市檢察院審查并退回補充偵查一次,認為雷州市公安局認定的犯罪事實認定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李海玉哭著說要完成父親的使命 圖據極目新聞
不服該結果的李海玉發起了申訴。2021年9月,廣東省檢察院回復稱,經審查,該申訴符合受理條件,該院依法受理并調卷。
2022年11月11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出具刑事申訴結果通知書,決定撤銷此前的《不起訴決定》。
2023年4月,李海玉稱,廣東省檢察院向她出具的《刑事申訴結果通知書》顯示,廣東檢察院在立案復查過程中補充了部分新證據,該院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認定易某華殺害被害人李某平的犯罪事實,易某華構成故意殺人罪。
據此,廣東省檢察院撤銷了湛江市檢察院此前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將此案移送湛江市檢察院依法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
2024年7月,湛江市檢察院作出《起訴書》,以故意殺人罪對易某華提起公訴。
2024年11月1日,該案一審在湛江中院開庭審理。李海玉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她暫不知道新補充的證據是什么。對于易某華,她希望法院能判處死刑,為弟弟討回公道。
此前報道:
“為弟追兇27年”!姐姐剃光頭帶父親遺像出發
為亡弟追兇女子曾和嫌疑人網聊3年套取信息
記者 林玨瑤 廣東湛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