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發生了一起針對蘋果公司的集體訴訟案件,核心爭議在于蘋果公司被指控對iPhone 16系列手機的AI功能進行了虛假宣傳。
據悉,該訴訟由《溫哥華太陽報》率先報道,指控蘋果公司在推廣iPhone 16系列時,聲稱其搭載了全新的人工智能技術,但消費者在購買后發現,這些宣傳中的AI功能并未隨手機一同發布。原告特拉維斯·派瓦林塔便是其中一位受害者,他花費了1799加元(約合9139元人民幣)購買了iPhone 16 Pro Max,卻未能享受到廣告中承諾的AI體驗。
訴訟文件詳細說明了蘋果公司的誤導行為,指出其廣告讓消費者誤以為手機在發售時就已具備名為“Apple Intelligence”的高級功能。然而,實際上,這些功能并未在手機開售時上線,甚至可能要到2027年才會推出。盡管蘋果公司在其官網上以小字標注了部分功能“開發中”,但這一免責聲明直到3月7日才添加,顯然為時已晚。
原告方認為,蘋果公司在明知相關技術未成熟的情況下,仍以高價銷售手機,這一行為涉嫌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他們指控蘋果公司存在欺詐、違約和不當得利的行為,并要求對3月7日前在加拿大購買iPhone 16的用戶進行賠償,預計賠償金額在17.5至150加元之間。
這起訴訟案件并非孤例,本月早些時候,蘋果公司在美國也因類似問題被起訴。此前,蘋果還曾因舊款iPhone的電池性能問題達成和解,但許多加拿大用戶仍在等待相應的賠償。此次訴訟案件的爆發,再次引發了公眾對蘋果公司營銷透明度的質疑。
目前,蘋果公司尚未對此次訴訟案件作出正式回應,法院也尚未作出裁決。然而,這一事件已經引起了消費者的廣泛關注,并可能對蘋果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場聲譽造成一定影響。